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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刷單成地下產業(yè)鏈 專家呼吁加大刷單打擊力度

電商大行其道,銷量是買家判斷商品受歡迎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然而,某些商家竟在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引發(fā)種種怪象,讓買家深感無奈,也讓銷量注水。長此下去,將對電子商務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產生不良影響。

“斷貨”也要繼續(xù)賣貨?

最近,網購愛好者王凡遇到一件鬧心事。“6·18”購物節(jié)時,他趁不少商家打折,下了不少單,決定多囤點貨。

下單之后,好多天過去了,王凡一直收不到貨,所下單子的物流信息顯示“快件正在派送中”,但就是都收不到貨。于是他只好聯系賣家,賣家卻回復稱,商品斷貨了,無法發(fā)貨,如果要收貨,就要繼續(xù)等。至于等多長時間,對方始終不給出正面回答。如果不愿等,只要在網上點擊“確認收貨”,就可很快拿到退款。

無法發(fā)貨,商家退錢,表面看似乎很正常。但作為網絡達人,王凡很不解:“既然斷貨了,為何不把商品下架?還要繼續(xù)賣貨?如果只是因為沒來得及下架讓顧客下了單,又無法發(fā)貨,只需讓買家申請退貨、關閉交易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弄成“快件正在派送中”,讓買家確認收貨之后再退款。“如此大費周章,耽誤我正常購物。”

已經多次遇到這種情況的小張告訴記者,這樣的商家其實壓根兒就沒想以這個價賣這款商品,這樣做只是為了構造出一條完整的銷售記錄來,“說白了就是刷單、做銷量。”

找人刷單成地下產業(yè)鏈

曾在某電商平臺經營網店的張旭告訴記者,像王凡遇到的這種刷單行為并不稀奇,很多網店商家甚至請親朋、新老顧客做“刷客”,通過線上下單、線下返款的虛假交易方式來“完成”一筆交易,以提高店鋪的銷量。

記者調查中,就有多位經常網上購物的多位大學生向記者展示了手機短信和隨包裹寄送的回饋單。如有的回饋單稱,“鑒于您信用良好,請您給我們刷單”。有的短信聲稱:“可在家就職,時間自由。”

有了銷售紀錄,沒有物流信息,能算完整交易嗎?

那也有辦法。

張旭告訴記者,為了不被平臺發(fā)現,商家還會在網上操作“發(fā)貨”,如發(fā)一個空包物流。賣家與很多快遞公司有合作,對于這種小件空包的物流,成本并不高。有的賣家甚至連空包物流都不發(fā),直接找快遞單號平臺刷出虛擬的快遞單號來對付平臺。

專家呼吁加大刷單打擊力度

吉林邦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晶波認為,無論電子商務還是傳統(tǒng)買賣,本質都是交易行為,要遵循法律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

今年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guī)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等。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晶晶表示,電商平臺商家通過偽造資金往來或物流記錄,偽造虛假評價或銷量,來達到虛假宣傳目的,這對消費者是誤導和欺騙。通過刷單虛構交易,能夠提升刷單商品在電商平臺的銷量和好評率,進而拉高其在同類商品的排名,也涉嫌不正當競爭。

受訪專家表示,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與時俱進,針對刷單行為,從認定標準、承擔責任主體、加大對刷單行為的處罰力度等方面,進一步細化。“期待刷單行為在法律上得到更好的規(guī)制。”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祝翠瑛說。

吳晶波建議,電商平臺對商戶有監(jiān)督責任,要通過完善信用積分制度等辦法,對存在虛假銷售嫌疑的商戶提高監(jiān)督水平,及時向管理部門提供線索和信息,凈化行業(yè)營商環(huán)境。(記者 金津秀)

關鍵詞: 刷單 產業(yè)鏈 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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