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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集團、新華聯(lián)等6家公司因未按期披露財報等被銀行交易商協(xié)會處分

中華網(wǎng)財經(jīng)12月31日訊:據(jù)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官網(wǎng)消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發(fā)布自律處分信息,對6家發(fā)行人予以自律處分(簡稱:通報)。

《通報》中,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稱,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輔仁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天津房地產(chǎn)集團有限公司、紫光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新華聯(lián)控股有限公司等6家發(fā)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xù)期間,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財務信息,相關發(fā)行人均存在債務融資工具違約,屬于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指出,根據(jù)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guī)定,經(jīng)2021年第22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6家發(fā)行人分別予以以下自律處分措施:

寶塔石化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財務信息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2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孫珩超予以嚴重警告。

輔仁藥業(yè)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朱文臣予以警告。

天房集團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董事長姜義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業(yè)務分管領導、總會計師刁峰予以通報批評。

紫光集團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一季報,對公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紫光通信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對公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新華聯(lián)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一季報,但在較短時間內(nèi)糾正,對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必書予以通報批評。

以下為《通報》原文: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自律處分信息

(2021年第22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決定)

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塔石化”)、輔仁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輔仁藥業(yè)”)、天津房地產(chǎn)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房集團”)、紫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集團”)、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通信”)、新華聯(lián)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lián)”)等6家發(fā)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xù)期間,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財務信息,相關發(fā)行人均存在債務融資工具違約,屬于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根據(jù)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guī)定,經(jīng)2021年第22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6家發(fā)行人分別予以以下自律處分措施:

一、寶塔石化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財務信息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2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孫珩超予以嚴重警告。

二、輔仁藥業(yè)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朱文臣予以警告。

三、天房集團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等多期定期財務信息,對公司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yè)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董事長姜義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債務融資工具業(yè)務分管領導、總會計師刁峰予以通報批評。

四、紫光集團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一季報,對公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五、紫光通信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對公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六、新華聯(lián)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及2021年一季報,但在較短時間內(nèi)糾正,對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必書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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