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 洞察 > 正文

贛州:明年起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

家里有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朋友

注意啦!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資料圖】

臨時通行標志有效期截止至

2023年12月31日

有效期屆滿后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不得上道路行駛

因此

自2024年1月1日起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不得上道路行駛

屆時,駕駛未懸掛臨時通行標志

或者臨時通行標志有效期屆滿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此樣式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標志(車牌)

不知道您的電動車是否超標?

趕緊來對照一下!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標準

01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02

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

03

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04

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

05

蓄電池標稱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48v;

06

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應當小于或等于400W

那么

哪些兩輪車可以上道路行駛呢?

別急,小編這就告訴您

▼▼

第一類是非機動車(駕駛人不需要機動車駕駛證)

包括不需要登記上牌的普通自行車

和需要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車牌)

第二類是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包括

普通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

都需要登記上牌后

方可在道路上行駛

(普通摩托車車牌)

(駕駛人準駕車型為D證或E證)

(輕便摩托車車牌)

(駕駛人準駕車型為D證、E證或F證)

家里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電動自行車的市民

主動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并及時給車輛上牌

同時取得相應的駕駛證

以免影響正常出行

轉發(fā)擴散!

提醒更多人!

來源: 贛州交警

關鍵詞:

最近更新

關于本站 管理團隊 版權申明 網站地圖 聯(lián)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創(chuàng)投網 - mallikadu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聯(lián)系我們: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備202200996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