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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啟動引才獎勵申報工作,最高可得200萬元

自2018年5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用人單位、中介組織、個人全職引進A類、B類或C類人才,或全職引進由A類、B類或C類人才作為帶頭人的人才團隊,或成規(guī)模全職引進D類、E類高層次人才(10人以上,黨政人員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報引才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

8月26日,海南省委人才發(fā)展局對外發(fā)布消息,2021年海南省引才獎勵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獎勵標準,為海南成功全職引進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的,每引進一人,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引才獎勵;為海南用人單位成功全職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團隊帶頭人屬于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的,每引進一個,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引才獎勵;每年為海南用人單位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引才獎勵;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給予引才獎勵;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給予引才獎勵;用人單位通過中介組織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團隊),由用人單位申報獎勵的,用人單位和中介組織可按1:1的比例享受獎勵。

據(jù)悉,根據(jù)規(guī)定,人才或團隊引進時間,以2018年5月13日后的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為準。兼職兼薪、退休返聘等方式柔性引進的人才不納入獎勵范圍。可申報引才獎勵的人才(或團隊),須在2021年8月24日至9月10日通過線下提交申報材料,并向海南省人才服務“單一窗口”進行申報。

關鍵詞: 海南 引才獎勵申報 全職引才 最高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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