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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原告怎樣去追加被告

關 于行政訴訟中原告怎樣去追加被告的知識大家了解嗎?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行政訴訟中原告怎樣去追加被告的介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參考,一起來了解下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行政訴訟中原告怎樣去追加被告

原告所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裁定駁回起訴。應當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

行政機關的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第三人承擔義務或者減損第三人權益的,第三人有權依法提起上訴。

二、行政訴訟中原被告訴范圍有什么

在行政訴訟中原告的范圍如下:

一、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如果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則其近親屬可以作為原告起訴;如果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被告范圍如下:

一、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二、如果是對復議案件訴訟的,則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如果因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nèi)未作出復議決定起訴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三、如果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四、如果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三、行政訴訟中復議機關怎樣去應訴

復議機關作為被告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應對行政訴訟。

一是復議機關要寫好答辯狀。答辯狀是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訴訟文書;

二是復議機關要整理好證據(jù)材料。行政訴訟是全面審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訴狀提出哪些問題,復議機關都要提供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所有證據(jù);

三是復議機關要按期提交答辯狀以及證據(jù)材料。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jù)和所依據(jù)的規(guī)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通過上述文章中的內(nèi)容,詳細大家已經(jīng)對行政訴訟中原告怎樣去追加被告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才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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