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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團由虧轉盈:預計2021年凈利潤1.01億–1.32億

中華網(wǎng)財經1月29日訊: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集團,000732.SZ)披露2021年度業(yè)績預告稱,報告期內,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1.01億元–1.32億元,而2020年則為虧損49.99億元,預計由虧轉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利潤盈利3.72億元–4.83億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408元/股–0.0530元/股。

對于業(yè)績變動原因,公告中泰禾集團稱,報告期內公司房地產項目可確認銷售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公司對各類費用和固定成本進行嚴格管控,在節(jié)約開支方面有所成效,期間費用大幅下降;部分合作項目盈利,公司確認了相應的投資收益;公司2020年同期計提了較多存貨減值準備;公司2021年度非經常性損益的金額主要是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收益,以及對處于執(zhí)行階段的法律訴訟案件計提損失后的凈影響。

同日,泰禾集團發(fā)布關于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稱,因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泰禾集團及子公司鄭州泰禾運成置業(yè)有限公司等相關當事人提起了訴訟,其中涉及本金9.57億元及相關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并于近日鄭州中院已通過公開網(wǎng)絡司法拍賣被執(zhí)行人資產。

公告顯示,2020年11月9日,鄭州中院就中原信托與鄭州泰禾運成的金融借款糾紛事項作出了一審判決。2020年12月1日,鄭州泰禾運成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請求降低利息、罰息及違約金的計算標準。2021年3月2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1年4月30日,鄭州中院出具《執(zhí)行通知書》,責令鄭州泰禾運成等相關被執(zhí)行人履行一審判決書確定的相關義務。

于近日,公司收到鄭州中院送達的《執(zhí)行裁定書》,鄭州中院已通過公開網(wǎng)絡司法拍賣被執(zhí)行人之一即公司子公司河南嘉智置業(y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鄭州市鴻寶南路南、姚店堤西路東的豫(2017)鄭州市不動產權第0125580土地及其地上地下附屬物,拍賣成交價格為6.22億元。拍賣所得將優(yōu)先用于償還鄭州泰禾運成對中原信托的欠款。

截至目前,上述資產尚未完成過戶登記手續(xù),且因泰禾集團對本次拍賣程序存在異議,已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執(zhí)行復議。

關鍵詞: 泰禾集團 2021年 業(yè)績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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