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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洗衣慕斯”仍在銷售 現(xiàn)行法律能否有力遏制相關亂象?

外包裝看似是洗衣液,實則里面裝著奶茶,這款“洗衣液奶茶”走紅不久便遭下架。不過,記者日發(fā)現(xiàn),外包裝看似是奶茶,實則內部裝著洗衣液的“奶茶洗衣慕斯”仍在網(wǎng)上銷售。

“這很容易混淆食品和日用品的界限,惡意利用了公眾對食品外包裝的信賴,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區(qū)分措施,一旦老人、兒童誤食將造成不可預測的風險。”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李長青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除洗衣液奶茶外,具有誤導外包裝的食品還有鉛筆糖、肥皂巧克力、香糖、燈泡糖……

容易導致兒童或老人誤食

“目前,市場上具有誤導外包裝的商品主要有兩類。”李長青表示,一種是被制成食品形狀的日用品,比如草莓蛋糕精油皂、食品玩具等;另一種是被制成日用品形狀或使用日用品外包裝的食品,比如燈泡糖、香糖等。

把人繞暈的,不止有洗衣液奶茶。香皂多是用來洗手、洗澡的,但有商家卻在售賣可以吃的“香皂”。命名為“叔膚佳”“舒呼佳”的香皂巧克力,出現(xiàn)在多家電商臺上。

除此之外,很多糖果也在混淆食品與非食品的邊界。記者在北京某連鎖便利店發(fā)現(xiàn),零食貨架上擺著石頭糖、鉛筆糖等。

有害健康,不過在某電商臺上,外形酷似香的香糖,竟被一些成人買來給小孩吃,有買家評價稱“外包裝和細桿真一樣,孩子喜歡”。

還有種外形模仿2B鉛筆的鉛筆糖頗受歡迎,撕開其外層包裝紙,里面是一粒粒的糖,商家稱這是“上課可以偷吃的文具零食”。部分鉛筆糖有9節(jié),其中8節(jié)是硬糖,筆尖那一節(jié)為真實鉛筆芯。

燈泡糖是一種棒棒糖,商家稱其大小和電燈泡基本一樣。在此糖的商品詳情頁中雖寫有“請勿吞食”的字樣,但仍有人將糖直接塞進嘴里后無法取出,只能求助于醫(yī)生。

據(jù)了解,購買這類商品的消費者主要是學生、年輕上班族。許多商家利用社交媒體、短視頻臺進行營銷,讓越來越多的人“跟風”購買。

“奶茶與洗衣液,一個可食用一個不可食用,存在根本區(qū)別。”江南大學副教授劉志剛對記者表示,長期接觸有誤導外包裝的食品,容易導致兒童或老人誤認為有這類外包裝的商品就是食品,由此可能出現(xiàn)兒童或老人誤食洗衣液、香皂、鉛筆等事件,威脅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年來,因商品外包裝等存在誤導,而導致的誤服、誤食中毒事件時有發(fā)生,令人心驚。今年1月,江蘇蘇州一女子購買了一款“網(wǎng)紅”清潔劑,因該清潔劑從瓶身圖案、液體顏色到氣味都很像橙汁,導致其家里老人將橙色清潔劑誤當橙汁給孩子喝下,后孩子被緊急送醫(yī)洗胃。

“跨界”外包裝系虛假宣傳

一方面具有誤導外包裝的食品暗藏風險,另一方面香糖、香皂巧克力等食品依然在售,現(xiàn)行法律能夠有力遏制相關亂象嗎?

“單就食品外包裝,洗衣液奶茶生產(chǎn)者并沒有直接違反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最多在包裝外形設計上有不當之處。”李長青表示,目前我國對誤導外包裝食品的處罰依據(jù)并不明確,也沒有公開的直接針對誤導包裝食品的處罰案例。

不僅是食品類法規(guī),李長青介紹,我國食品包裝標準也沒有對包裝外形提出具體、強制的要求。相關法規(guī)主要聚焦于兩個方向,一是針對食品“標識”,二是食品包裝所使用材料的安全

“如果食品外包裝僅在名稱、形式上和酒相似,或僅在外觀、造型、容器上做‘搞怪’創(chuàng)新,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尚無法有效對其進行監(jiān)管約束。”劉志剛表示,全球主要國家對食品包裝的監(jiān)管,都集中在包裝材料的安全上,幾乎沒有專門針對包裝結構和形式的法律法規(guī)。

那么,面對屢禁不止的誤導包裝食品,我們真就束手無策了嗎?

“也不盡然。在一定程度上,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也是可以約束相關行為的。”李長青指出,當商家利用誤導外包裝在店鋪展覽處、短視頻臺、社交網(wǎng)絡等場景進行廣告宣傳,形成大量傳播、誤導諸多消費者,甚至有悖社會公序良俗時,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中國消費者保護協(xié)會等都可依據(jù)有關法律對違規(guī)的商家、廣告主等進行依法處理。

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商品跨類營銷是一種同時挑戰(zhàn)法律和道德的“擦邊球”營銷行為,產(chǎn)品外包裝相當于宣傳的一個部分,這種以假亂真的“跨界”外包裝可被理解為是一種虛假宣傳。

據(jù)悉,“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等相關規(guī)定,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廣告法》中都有所體現(xiàn)。

記者了解到,2022年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把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等列為打擊重點,綜合運用《食品安全法》《產(chǎn)品質量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查辦了一批涉及江西、山東、浙江、福建等省份的“無底線營銷”食品典型案件。

在李長青看來,目前我國對食品外包裝的相關規(guī)定、國家強制標準主要集中在所使用材料的安全上,對于其外形并無明確要求,即使有一般標準也不具有強制,導致有商家鉆了空子。因此,從立法完善的角度,可以考慮針對食品包裝的外形出臺強制國家標準,杜絕類似故意誤導外包裝的出現(xiàn)。

以技術反制規(guī)避誤導風險

北京理工大學副教授閆懷志對記者表示,從技術手段上,電商臺將誤導產(chǎn)品甄別出來并屏蔽相關商品,是可以做到的。

具體來說,通過對上架商品進行圖像識別、文字識別以及人工智能比對,電商臺能夠發(fā)現(xiàn)商品的外包裝形狀與文字標識等不相匹配的情況,可以識別產(chǎn)品的“本來面目”、撕下誤導食品的“偽裝”,使相關商品信息無法進入消費者視野,降低消費者被誤導的風險。

記者在某電商臺搜索香糖、燈泡糖,均顯示“沒有搜索結果”。不過,當以“創(chuàng)意食品”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時,仍可以發(fā)現(xiàn)部分具有誤導外包裝的食品。

對此,閆懷志指出,在電商臺上,某些商家會玩“文字游戲”,用“糖”“型糖”“如口香糖”“香口糖”等內容來指代香糖,以此來規(guī)避關鍵字審核,導致電商臺上確實存在“漏網(wǎng)之魚”。不過,如果電商臺通過“文字+圖像識別”,并輔以人工判讀,就可以讓這種行為現(xiàn)出原形。

閆懷志表示,電商臺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建立誤導食品及相關供應商的“黑名單”,以進一步限制和威懾不良行為。他建議,電商臺應制定相關制度,加強技術與管理兩方面的措施,認真審核上架商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在劉志剛看來,年來網(wǎng)絡銷售異軍突起,形形色色的“創(chuàng)新”營銷方式層出不窮,但是創(chuàng)新是有底線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當前,針對法律暫時不能覆蓋到的“盲區(qū)”,他建議賦予有關行業(yè)協(xié)會相關職能,由行業(yè)協(xié)會出臺相關舉措,遏制誤導食品外包裝亂象。同時,電商臺也應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yè)協(xié)會,積極高效處理類似事件,共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構筑堅固的“防火墻”。(科技日報記者 唐芳)

關鍵詞: 奶茶洗衣慕斯 食品包裝跨界風 誤導性外包裝 兒童誤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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