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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娃玩游戲兩周充值2.7萬元,是否應退款?

日,一6歲娃玩游戲兩周充值2.7萬元,家長多次申請退款遭拒的新聞引發(fā)網友熱議。

事情并不復雜。上海的顧女士向記者反映稱,她6歲的兒子用iPad玩《憤怒的小鳥2》時,在兩周時間內充值27776元買道具,事后她聯(lián)系游戲開發(fā)公司和蘋果公司反映情況并申請退款,但均遭拒。

此事發(fā)展到目前的爭議焦點也很明顯:是否應退款。不少網友認為,6歲孩子無民事行為能力,必須退款。此亦有法律法規(guī)支持?!蛾P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要求,網絡游戲企業(yè)應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未滿8周歲的用戶不得進行游戲付費。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去年印發(fā)通知,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jiān)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jiān)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但也有網友表示,“支持不退款,因為本身就是家長的責任”。這也引出此事另一大爭議點:究竟誰之過?支持退款的網友大多認為,孩子之所以能背著父母消費成功,主要與支付設置太過“便捷”有關。因此,網絡服務提供者等有關各方有責任通過強化支付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等手段來杜絕此類事情發(fā)生。而支持不退款的網友則認為,此類事件的發(fā)生,多與家長疏于管教孩子有關,如果一味支持家長的退錢訴求,可能會讓一些“不負責任”的家長“變本加厲”。

當然,顧女士是情有可原的,其子進行游戲充值的時間多在放學后、父母下班前,她也一直沒收到扣費短信,而且,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她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過失。不過,在現(xiàn)實中,我們也確實可以看到個別“不負責任”的家長。這些家長時常塞給孩子一個手機或iPad,來代替父母的陪伴。而屢次發(fā)生的未成年人斥巨資進行游戲充值、打賞主播的事件,也給這部分家長提了個醒:與其事后費力追錢,不如事前當好爸媽。要多陪伴孩子,多與孩子溝通,在交流中幫助孩子提高網絡素養(yǎng),讓孩子學會合理地使用手機、iPad等電子產品,學會管理好自己。

(胡俊)

關鍵詞: 游戲充值 網絡游戲 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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