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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消失的她”解除婚姻關系?

“我們之間的婚姻已名存實亡,十多年里我找不到妻子,現(xiàn)在只希望法院能幫我們離婚?!?/p>


(相關資料圖)

在深圳涉外涉港澳臺家事審判中心(以下簡稱為“審判中心”)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中,原告陳先生因病致殘,被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jiān)護人代為提起離婚訴訟,可失聯(lián)十余年的被告陳女士杳無音訊。這段婚姻關系怎么解除?案件突破口在哪里?

消失的她

2001年,原告陳先生與被告陳女士登記結(jié)婚,婚后雙方前往南美洲蘇里南共和國共同經(jīng)營餐館。幾年后,餐廳因經(jīng)營不善倒閉,雙方的感情也在多次爭吵中逐漸走向破裂。2007年,陳先生因父親去世獨自回國,卻不想就此與妻子失聯(lián)至今。十余年里,陳女士從未與陳先生聯(lián)系,陳先生家人到處打聽尋找均未果。期間,陳先生患上精神疾病,被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弟弟擔任監(jiān)護人。

陳先生的家人不忍陳先生后半輩子還保留著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解除陳先生與陳女士的婚姻關系。

審判中心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窮盡各種方式查找陳女士下落,但無論是向公安機關查詢出入境信息,還是登報尋人,均無法找到陳女士。案件如期進行缺席審理,是選擇一判了之,還是繼續(xù)想辦法尋找陳女士的下落?

公證參與家事調(diào)查

2023年6月26日,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法院與深圳公證處簽訂“公證參與司法輔助合作協(xié)議”,引入公證力量參與司法輔助工作。公證參與家事調(diào)查機制的適時引入,為案件審理帶來了新希望。

在離婚案件審理中,審判中心可委托深圳公證處開展調(diào)查取證等工作,這為化解本案找人難問題提供了有力輔助。

深圳龍華法院與深圳公證處簽訂“公證參與司法輔助合作協(xié)議”。

合作協(xié)議簽訂后,承辦法官立即將陳先生的離婚意愿與陳女士的生活、生存情況,夫妻感情狀況等事項委托深圳公證處進行家事調(diào)查。深圳公證處接受委托后,指派兩名公證員辦理,通過公證行業(yè)平臺調(diào)查了婚姻登記信息、人口信息、遺囑設立信息、公證備案信息、居住地管轄社區(qū)等基礎情況。

8月11日,公證員根據(jù)案件線索中陳女士家庭成員信息,聯(lián)系到陳女士弟弟,得知陳女士已回國且同意離婚,可與其進行視頻溝通。案件終于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婚姻關系妥善解除

8月15日,兩名公證員在審判中心家事社工的協(xié)助下上門走訪陳先生及其家人,了解到夫妻雙方曾嘗試在國外辦理離婚手續(xù),但因語言不通以及不懂當?shù)胤梢?guī)定,并未真正解除婚姻關系。在公證員及家事社工的共同努力下,陳女士及親屬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工作人員趁熱打鐵,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注冊深圳移動微法院,并成功簽署調(diào)解離婚筆錄,這場遲到十余年的離婚糾紛妥善解除,雙方當事人終于放下多年恩怨,重新開啟新生活。這也是龍華法院與深圳公證處簽訂合作協(xié)議后,首次合作并成功調(diào)解的案件。

公證員及家事社工到原告家中調(diào)查走訪。

“離婚案件的境外被告查找非常困難,人民法院在窮盡了查詢出入境記錄等調(diào)查措施后,并未就此放棄,公證參與家事調(diào)查的及時推進為家事審判調(diào)查工作打開了一片新天地?!睂徟兄行姆ü仝w曼琪說道。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有力度、有速度、有溫度的公證參與司法輔助工作機制,為跨境家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開辟了新路徑、提供了新方案。

(來源:深圳龍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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