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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亮點!個體戶的無限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_無限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

1、您好,有限責任是與無限責任相對而言的,二者是投資者對其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

2、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yè)的資本對企業(y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有限責任制度是社會經濟發(fā)展的產物,對于近現代公司的發(fā)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他克服了無限公司股東負擔的因公司破產而導致個人破產的風險,便于人們投資入股,是廣泛募集社會大量資金,興辦大型企業(yè)最有效的手段。

4、這一專用語多用于組建公司或者企業(yè),以表示該公司或者企業(yè)的性質,如“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5、無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的責任,如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的責任,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yè)債務的責任等與其相對的是有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其部分財產承擔責任。

6、例如《海商法》第十一章規(guī)定“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有限責任的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7、”兩者為民事責任的一種劃分方式,區(qū)分無限責任與有限責任的意義在于民事責任以無限責任為原則,而已有限責任為例外,有限責任適用于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場合。

8、有限連帶責任則是在一定的財產范圍內,比如登記的出資數量限度以內,和其他連帶責任人共同承擔責任。

9、 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有限連帶責任,但是以個人全部財產償還債務的應為債務人保留基本生活費用。

10、無限連帶責任,系指無限責任企業(yè)的投資人除承擔企業(yè)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yè)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的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無力償還其名下的債務份額時,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11、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每個合伙人對于合伙債務都負有全部清償的義務,而合伙的債權人也有權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要求其清償債務的一部分或全部。

12、連帶責任是指兩個以上須承擔同一民事責任的人,權利人可以對任何一方提出承擔民事責任的請求。

13、在向權利人承擔責任后,各責任人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再分擔責任具體地說:(1)連帶責任是一種多數主體責任,即與債權人相對應的債務人在數量上為兩個以上。

14、(2)連帶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

15、這種法律義務首先是合同法上的義務,即給付義務,表現為作為。

16、合同法上的義務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如約定的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是對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對合伙債務的連帶責任)。

17、其次是侵權法上的義務,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義務,表現為不作為(如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18、(3)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后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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