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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上游船二樓需再交10元?這是哪門子道理


(資料圖)

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8月20日,有游客反映稱,他在山東日照一處基地游玩時,明明已經(jīng)購買了游船船票,但上船后才知道,想上游船二樓,還要另外掏10元錢。22日,該基地售票處一名工作人員介紹,10元錢系船員收取,與售票處無關(guān)。游船二樓觀光平臺承重有限,通過收費可以限制上樓游客數(shù)量。(據(jù)8月22日極目新聞《游客稱購買船票后上游船二樓需再交10元,景區(qū):二樓承重有限,船員通過收費限制游客數(shù)量》)

“但船員也不會強制收費,是否上樓參觀全憑游客自愿?!痹摴ぷ魅藛T介紹,游船二樓是駕駛艙,還有個觀光平臺,平臺上有船員自費購置的望遠鏡,所以這個收費也算是船員們在不影響服務(wù)和駕駛安全情況下的一種創(chuàng)收形式。而且,觀光平臺承重有限,無法承載太多游客。通過收費,也可以限制上樓游客數(shù)量,避免影響安全駕駛。

游船內(nèi)部(來源:視頻截圖)

這個說法引來網(wǎng)友質(zhì)疑,如果是觀光平臺承重有限,還會影響安全駕駛,那么,就應(yīng)該是謝絕參觀,不宜對游客開放。如果交錢就可以參觀,難道交錢后就不影響安全了?如果為了10元錢,就可以將安全駕駛置于一邊,這安全也太不值錢了吧。既然設(shè)了觀光平臺,允許游客花錢參觀,又拿安全來說事,豈不是自相矛盾。

從安全角度而言,對上船的游客數(shù)量進行限制,這個并沒有錯,游船不能超載,這是肯定的。如果游船二樓的觀光平臺承重有限,也可以限制上去的人數(shù),但不應(yīng)以加價收費的形式來限制,因為游客上船時已買過票了,上樓又要加價,形同二次售票,顯得吃相難看。為了參觀安全,可以引導游客按順序登上觀光平臺,防止人多擁擠,以收費來維持秩序,說白了,不過是找個借口創(chuàng)收。

如果平臺上有船員自費購置的望遠鏡,船員因此可以自行收費,這個邏輯就顯得荒謬。難道船員可以自行創(chuàng)收,誰給的權(quán)力可以這么干?船上的其他工作人員是不是都可以如法炮制,各自劃一塊地盤收費?船頭、船尾、船中、船舷邊是不是都可以分區(qū)域另外收費,如此一來,豈不是亂了套。

據(jù)網(wǎng)友在留言中反映,上游船二樓還需另外收費,基本上是潛規(guī)則,不少游船都是這樣的。“升艙就單收費了,上面可以喂海鷗,下邊喂不了?!比绻沁@樣,真是咄咄怪事。按這種收費的邏輯,長城也可以分層收費,游客每往上爬一個垛口,就另付一次錢,一些名樓、名塔之類也可以分層收費,欲想更上一層樓,就得另外再付費。因為不同的高度,視野與風景不一樣嘛。

上二樓還需另外收費,顯然是不合理的。2018年國慶節(jié)期間,媒體報道過千島湖游船加收“上艙座位費”的現(xiàn)象:游客在付完195元購買千島湖景區(qū)門票和大船票后,再登上游船二層卻被加收20元“座位費”,且這20元并不包括旅途全程的“二層費用”。如果搭船前往第二站,要登上游船二層,還要加收5元的額外費用。媒體曝光后,相關(guān)游船被停航處理,并啟動問責程序;千島湖風景旅游委員會表示將加強對旅游從業(yè)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服務(wù)技能和服務(wù)品質(zhì),杜絕私自、擅自向游客收取任何費用事件的發(fā)生。

可見,加收“上艙座位費”是沒有依據(jù)的,不得人心,也得不到支持。對這種擅自收費的亂象,還靠管理部門加以規(guī)范才是,不能視而不見,聽之任之。如果這種“潛規(guī)則”堂而皇之存在,恰恰是影響旅游秩序的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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